悦读乐园 -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第五版)
本书资料更新时间:2025-01-20 00:53:55

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第五版) 下载 pdf 百度网盘 epub 免费 2025 电子书 mobi 在线

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第五版)精美图片
》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第五版)电子书籍版权问题 请点击这里查看《

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第五版)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21627565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2-10
  • 页数:504
  • 价格:87.00
  • 纸张:胶版纸
  • 装帧:平装-胶订
  • 开本:16开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 TAG:暂无
  • 豆瓣评分:暂无豆瓣评分
  • 豆瓣短评:点击查看
  • 豆瓣讨论:点击查看
  • 豆瓣目录:点击查看
  • 读书笔记:点击查看
  • 原文摘录:点击查看
  • 更新时间:2025-01-20 00:53:55

寄语:

作者为担保法解释等诸多司法解释起草人,前四版持续畅销!第五版结合民法典、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等新公布的法律、司法解释进行了修订,回应了新规范、新形势的要求,全面掌握中国担保制度的扛鼎之作。


内容简介:

资本的运行与担保的运用一直具有共生性,两者的发展也是同步的,对于金融行业来说,一部好的担保法能够大力促进金融的繁荣,是为不辩之理。随着经济交往的日益发达,担保已经从单纯的债权保障工具,演变为兼有债权保障功能和金融产品特性的混合工具,与金融创新密不可分,许多新型金融产品即以创新担保方式为核心,担保越发显示出独特的价值。本书结合生动案例剖析解决担保实践难题,全面详解中国担保制度与法律规则,深入探讨运用担保方法助力资本创新。第五版结合民法典、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等新公布的法律、司法解释进行了修订,回应了新规范、新形势的要求。


书籍目录:

导论中国担保法律环境评论

一、中国担保立法评论

二、与担保相关的司法环境评论

三、与担保相关的执法环境评论

四、未来担保立法应予关注的问题

章总则

节担保法的调整对象

一、担保法的调整对象——以典型担保方式为核心

二、非典型担保形式与法律适用

三、司法程序中担保的性质与法律适用

第二节担保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一、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33条的规定

二、《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的规定

第三节担保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类型

一、担保责任

二、赔偿责任

三、违约责任

四、缔约过失责任

第四节独立担保

一、担保行为的基本特性——从属性和附随性

二、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特殊关系——独立担保

三、独立担保在我国的实践

四、独立担保案件的裁判方法——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第五节共同担保

一、共同保证

二、共同抵押、质押

三、混合共同担保

四、民法典担保制度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共同担保追偿权

五、担保关系中不同类型追偿权的总结

第六节对外担保

一、何为对外担保——对外担保范围的认定

二、对外担保的法律适用

三、对外担保批准与登记的区别

四、对外担保与标的涉外担保的区别

五、关于适用外国法和国际惯例

第七节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的担保

一、法人分类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法人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

三、无权利能力社团

四、机关、社团法人、事业单位提供的担保

五、其他组织、无权利能力社团及其执行机构提供的担保

六、民法典总则规定的民事主体及其各自的担保资格

第八节公司担保

一、2005年修订前的公司法关于公司担保的规定与人民法院、“×福实业公司担保案”的裁判背景

二、“×福实业公司担保案”的裁判思路

三、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担保能力的规定

四、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五、如何看待人民法院2006年“×彩集团担保案”

第九节无效担保的法律责任

一、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自身无效,担保人的责任

二、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责任

三、主合同与担保合同均无效,担保人的责任

四、无效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前提——对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理解

五、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

第十节主合同解除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一、主合同法定解除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二、担保人在主合同解除后承担担保责任的要件

三、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责任范围

第十一节越权行为与担保责任

一、代表人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与担保责任

二、表见代理——一般行为人越权与担保责任

第二章保证

节保证人的资格

一、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代为清偿能力

二、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和禁止主体

三、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代表处作保证人的情形

第二节保证合同的形式

一、主从合同的形式

二、主从条款的形式

三、以保证人身份在合同上承保的形式

四、保证人单方面出具的保证承诺书形式——民法典第685条的适用问题

五、口头保证合同

六、安慰函

第三节共同保证

一、按份共同保证

二、连带共同保证

三、保证人的追偿权

第四节特殊保证

一、对注册资金提供保证

二、保证监督专款专用

第五节额保证

一、额保证的特征

二、额保证的决算期与清偿期

三、额保证的保证期间

第六节保证责任与抗辩权

一、先诉抗辩权与保证责任

二、债权债务转移、主合同变更与保证责任

三、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

四、诉讼时效与保证责任

五、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与保证责任

六、保证人死亡与保证责任

第七节保证关系中的欺诈

一、债权人欺诈保证人

二、债务人欺诈保证人

三、债权人、债务人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

四、债务人、保证人共同欺诈债权人

五、以贷还贷

第八节企业破产与保证责任

一、债权人破产

二、债务人破产

三、保证人破产

第九节企业出售、改制、分立、合并与保证责任

一、债务人发生企业出售、改制、分立、合并情况

二、保证人发生企业出售、改制、分立、合并情况

第十节保证保险

一、人民法院关于保证保险的裁判和答复

二、人民法院对保证保险性质的不同认识

三、保证保险的性质——信用保险

四、审理保证保险案件值得注意的问题

第三章抵押

节抵押合同

一、抵押合同的生效

二、抵押合同的无效

三、抵押合同不成立与不生效

四、关于独立抵押合同

第二节抵押物

一、房地产项目抵押与预售房屋抵押(未来财产的抵押)

二、建筑物与在建工程抵押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四、林木、林地使用权抵押与草地使用权、农作物抵押

五、准物权——海域使用权与探矿权抵押

六、车辆、船舶、航空器抵押

七、一般动产抵押

八、共有财产抵押

九、限制流通财产的抵押

十、即将取得的财产抵押

十一、不得抵押的财产

第三节抵押权的取得

一、依登记取得抵押权

二、依抵押合同取得抵押权

三、依法律规定取得抵押权

四、依继承、遗赠取得抵押权

五、依转让取得抵押权

六、抵押权的善意取得

第四节抵押登记的效力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

二、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

三、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

第五节抵押权的效力

一、抵押权所涉抵押标的物的范围

二、抵押权对一般债权人的效力——优先受偿效力

三、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对抗效力(含追及效力)

四、抵押权对侵害抵押物行为的效力

五、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的效力

第六节抵押权的次序

一、抵押权与留置权

二、抵押权与质权

三、抵押权与租赁权

四、抵押权与抵押权

五、抵押权与优先权

六、抵押权与非典型担保

第七节无效抵押与部分无效的抵押

一、抵押权因主债权无效、被撤销而无效

二、抵押权因抵押人主体资格原因而无效

三、抵押权因抵押财产原因无效

四、抵押权因抵押人属于无权处分人而无效

五、抵押权因抵押行为未经共有人同意而无效

六、抵押物未能现实存在导致抵押权不生效力

七、因恶意抵押导致抵押权无效

八、流质抵押无效

九、抵押期间的约定无效

第八节抵押权的实现

一、实现抵押权的条件

二、实现抵押权的程序

三、实现抵押权的方式

四、恶意实现抵押权

五、抵押权人对债务人其他财产的求偿

第九节抵押权的消灭

一、抵押权因所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

二、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

三、抵押权因司法保护期届满而实际消灭

四、抵押权因实现而消灭

五、抵押权因放弃而消灭

六、抵押权因债权人未经抵押人同意转让债务而消灭

第十节非典型抵押

一、财团抵押

二、浮动抵押

三、“中国式按揭”

四、额抵押

第四章质押

节质押合同

一、质押合同的生效

二、质押合同不成立、不生效

三、质押合同的无效

四、对出质人不履行出质义务的违约救济

第二节质物与动产质权的取得

一、质物的范围

二、依法律行为设定动产质权

三、继受取得质权

四、质权的善意取得

第三节特殊动产质押

一、金钱质押

二、账户质押

三、营业质押

四、额质押

第四节动产出质人与质权人的权利义务

一、出质人的权利

二、出质人的义务

三、质权人的权利

四、质权人的义务

第五节动产质权的实现与消灭

一、动产质权的实现

二、动产质权的消灭

第六节权利质权

一、可出质权利的性质与种类

二、权利质权的取得

三、出质人的权利义务

四、质权人的权利义务

五、存款单质权

六、票据质权

七、债券质权

八、应收账款质权

九、仓单、提单质权

十、股权质权

十一、知识产权质权

第七节权利质权的实现与消灭

一、权利质权的实现

二、权利质权的消灭

第五章留置

节我国法律规定的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沿革

二、我国法律规定的留置权

第二节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一、民事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二、商事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三、特别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四、留置权成立的消极要件

第三节留置权的效力

一、留置权的优先效力与对抗效力

二、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和对留置物的效力范围

三、留置权的不可分效力

第四节留置权的行使

一、留置权的行使条件

二、留置权的行使程序与方式

第五节留置权的消灭

一、留置权因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而消灭

二、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的担保 

第六章定金

节定金的类型和各类型的运用

一、立约定金

二、成约定金

三、解约定金

第二节定金的识别

一、定金的性质与特点

二、识别定金的方法

三、其他不属于定金的金钱担保

第三节定金的实践性

一、定金合同的实践性

二、定金合同订立后少交付或多交付定金的处理

三、定金的限额和超过限额的处理

四、定金合同订立后不交付定金的处理

第四节定金处罚

一、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的处罚条件

二、违约定金的处罚条件

三、免予处罚定金的情形

第五节定金与损害赔偿、违约金的并罚

一、定金与损害赔偿的并罚

二、定金与违约金的并罚

第七章担保纠纷案件诉讼程序与管辖

节担保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

一、一般保证纠纷案件

二、连带保证纠纷案件

三、分支机构作保证人的担保纠纷案件

四、债务人起诉债权人的纠纷案件

五、物的担保纠纷案件

六、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的担保诉讼案件

第二节担保纠纷案件的管辖

一、债权人单独起诉债务人或担保人案件的管辖

二、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案件的管辖

三、债务人与担保人必须作为共同被告案件的管辖

四、主从合同协议管辖选择法院不一致时管辖的确定


作者介绍:

曹士兵   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文科领军人才,曾任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高级法官。参加起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1997年)、《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当代法学》《天津社会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人民司法》《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多篇。


出版社信息:

暂无出版社相关信息,正在全力查找中!


书籍摘录:

暂无相关书籍摘录,正在全力查找中!



原文赏析:

暂无原文赏析,正在全力查找中!


其它内容:

编辑推荐

曹士兵(曾任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著

作者为担保法解释等诸多司法解释起草人,前四版持续畅销!第五版结合民法典、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等新公布的法律、司法解释进行了修订,回应了新规范、新形势的要求,全面掌握中国担保制度的扛鼎之作。

全面详解中国担保制度与法律规则 深入探讨运用担保方法助力资本创新

随着经济交往的日益发达,担保已从单纯的债权保障工具,演变为兼有债权保障功能和金融产品特性的混合工具,许多新型金融产品即以创新担保方式为核心,担保越发显示出独特的价值。本书结合生动案例,着重对我国的担保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我国担保立法和法律适用进行了系统阐述,对担保有关的司法活动和疑难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


书摘插图

……

四、民法典担保制度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共同担保追偿权

共同担保中主要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债权人与所有共同担保人的担保权益关系,主要解决债权人如何对所有共同担保人行使权利的问题,这在上面已经分别阐述,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也未作新的进一步规定,本节依据原担保法、物权法与担保法司法解释所分析归纳的方法,在民法典生效后事实上仍然适用。二是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关系,主要解决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分担担保责任问题,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作了新的规定,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

1.民法典原则上不承认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担保法关于共同保证人之间享有追偿权的规定,民法典在保证合同一章未予继受,现有条文未涉及该问题。物权法第176条关于共同担保物权人如何行使追偿权条文被民法典第392条所继受,但依然坚持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不规定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联系立法机关关于原物权法第176条的立法解释(采不承认担保人之间追偿权的立场)和民法典保证合同对共同保证人追偿权不作规定的事实,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立法机关的立法本意是以不承认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为原则,以承认共同担保人关于追偿权的约定为例外和补充,其本意依然是避免相互追偿费时费力,避免担保人之间打高成本的消耗战。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中坦承“在此次民法典编纂中曾经尝试在混合共同担保的多个保证人之间引入追偿权,但终综合考虑后,仍然延续了混合共同担保人之间没有相互追偿权的规则”(黄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1325页。)。这在笔者看来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法律实为技术,技术力求简单易用,如果在共同担保中引入追偿权无异于在技术中引入高等数学,能否解决问题姑且不论,仅层层裁判追偿权恐怕就需要律师和法官“写秃笔尖”。笔者曾经在法院处理破产财产追偿与分配中就遇到这种场景,当时的感觉就是一场逻辑循环,无穷无尽。

2.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承认共同担保人之间约定追偿权。共同担保人之间追偿权的基础是连带共同担保,如上所述,这里的“连带”是共同担保的定语,不是担保的定语,源于担保人之间的约定。民法典第700条承认共同保证人之间可以对追偿权进行约定,并建议当事人“可以结合本法第519条关于多数人之债的规定”( 黄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1325页。)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照第699条规定,保证人之间不可相互追偿。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了两种约定型的连带共同担保形式和一种推定型的连带共同担保形式,其中,约定的连带共同担保分为担保人之间有约定份额的连带共同担保和未约定份额的连带责任形式的连带共同担保(请读者留意两个“连带”在此处的不同意义);推定的连带共同担保指“各担保人在同一份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即推定各担保人之间属于连带共同担保关系,相互之间有追偿权。该条司法解释第3款也同时规定,除了这种约定型和推定型的共同担保关系外,不支持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这与民法典原则上不承认共同担保人之间追偿权的立法旨趣相同。

但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在承认共同担保人之间追偿权的规定上,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规定比民法典的规定宽,民法典第700条承认当事人约定的追偿权仅适用于保证关系,除此之外并无可以适用于共同抵押、共同质押关系的规定,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13条针对所有担保关系,从文义上可以清楚地理解既包括共同保证,也包括共同抵押、质押关系等。司法解释超过法律规定进行扩大解释,可以从目的性扩张或类推适用的角度进行分析、理解,但这种司法解释毕竟属于主观解释法律,建议予以明示并作出说明。

 

五、担保关系中不同类型追偿权的总结

担保关系中的追偿权按照不同标准可以作出不同的划分。首先,按照担保关系是否有效,可以分为有效担保关系中的追偿权和无效担保关系中的追偿权;其次,按照追偿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和对共同担保人的追偿权;后,按照主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可以分为主债权未过诉讼时效的追偿权和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追偿权。依照民法典、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参考担保法司法解释,对这些不同类型的追偿权作以下总结。

1.有效担保关系中的追偿权,是担保人基于清偿原债权对债务人行使的代位求偿权,因此原债权如果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的追偿权得不到法院支持(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35条、第44条);无效担保关系中的追偿权是担保人因过错承担向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后向债务人行使的权利,过错责任产生的权利不是原主债权,而是新的过错责任(产生的债务),因此该追偿权不受主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影响(详见本章第九节关于担保无效后追偿权的分析)。兼之,无效债权的诉讼时效自裁定无效之日起算,因此主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对担保人更加不产生影响。

2.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根据民法典第700条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18条的规定,性质上属于法定债权转移,无需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共同担保之间的追偿权属于约定的债权转移,如无约定,则无追偿权。这是一个重要区别。再进一步分析,无论是法定转移还是约定转移,担保人在有效担保关系中享有的追偿权都属于债权转移性质,因此在权利的行使上要符合民法典第3编第6章关于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中的要求。从积极的一面看,担保人因追偿权而代位行使主债权,可以取得主债权的从权利,比如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的可以“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共同担保人之间约定了追偿权的,也适用该条的规定,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共同担保人可以取得其他共同担保人“享有的担保物权”(即反担保)。从消极的一面看,担保人行使主债权的从权利,比如担保物权,如果担保物权系第三人提供,担保人应当依照民法典第546条的规定通知第三人,否则第三人可以拒绝承担,此外,第三人依据民法典第548条的规定行使“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债务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一切抗辩权,第三人均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以对抗取得权利的共同担保人。

3.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享有追偿权,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因此不发生追偿权的问题;如果担保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仍然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作为自身权利的守护人,有高度注意义务,原则上视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则对债务人没有追偿权(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35条,此条可以类推适用于抵押、质押关系中),因此也不发生追偿权的问题。只有在一种情况下,虽然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但由于担保物(系第三人提供时)被债权人占有,比如质物、留置物,债权人自行处置(比如自行委托拍卖、变卖)担保物,出质人、留置物的所有权人(第三人)因被债权人“强行”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在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债权人“强行”处置担保物的做法得到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44条第2款的支持,如果不允许担保人对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又因拿不回担保物而无法自力救济,则对担保人至为不公。参考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9条关于无效担保情况下担保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理念,似应当承认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44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下出质人、留置物的所有权人(第三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无效担保情况下担保人仍然有追偿权,何况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仍然有效(详见本章第九节分析),应当“待遇”相同。如同对担保无效时过错责任的认识,担保物被强行处置的担保物所有权人的追偿权也可被认为是新的债权,即因债权人基于占有并处置担保物清偿有效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仍然有效,仅丧失胜诉权)而产生的新债权,新债权人是担保物的所有权人,借此可向原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


书籍介绍

资本的运行与担保的运用一直具有共生性,两者的发展也是同步的,对于金融行业来说,一部好的担保法能够大力促进金融的繁荣,是为不辩之理。随着经济交往的日益发达,担保已经从单纯的债权保障工具,演变为兼有债权保障功能和金融产品特性的混合工具,与金融创新密不可分,许多新型金融产品即以创新担保方式为核心,担保越发显示出独特的价值。本书结合生动案例剖析解决担保实践难题,全面详解中国担保制度与法律规则,深入探讨运用担保方法助力资本创新。第五版结合民法典、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等新公布的法律、司法解释进行了修订,回应了新规范、新形势的要求。


书籍真实打分

  • 故事情节:7分

  • 人物塑造:5分

  • 主题深度:3分

  • 文字风格:4分

  • 语言运用:3分

  • 文笔流畅:8分

  • 思想传递:5分

  • 知识深度:5分

  • 知识广度:4分

  • 实用性:5分

  • 章节划分:6分

  • 结构布局:3分

  • 新颖与独特:4分

  • 情感共鸣:5分

  • 引人入胜:9分

  • 现实相关:4分

  • 沉浸感:5分

  • 事实准确性:9分

  • 文化贡献:3分


网站评分

  • 书籍多样性:6分

  • 书籍信息完全性:4分

  • 网站更新速度:7分

  • 使用便利性:4分

  • 书籍清晰度:6分

  • 书籍格式兼容性:9分

  • 是否包含广告:3分

  • 加载速度:7分

  • 安全性:7分

  • 稳定性:3分

  • 搜索功能:4分

  • 下载便捷性:4分


下载点评

  • 赞(235+)
  • 情节曲折(214+)
  • 差评少(612+)
  • 中评多(351+)
  • 在线转格式(327+)
  • 四星好评(368+)
  • 三星好评(507+)
  • 品质不错(111+)
  • 实惠(583+)

下载评价

  • 网友 步***青: ( 2025-01-08 11:06:55 )

    。。。。。好

  • 网友 瞿***香: ( 2025-01-04 10:31:25 )

    非常好就是加载有点儿慢。

  • 网友 石***烟: ( 2025-01-13 04:38:29 )

    还可以吧,毕竟也是要成本的,付费应该的,更何况下载速度还挺快的

  • 网友 国***舒: ( 2025-01-03 18:14:35 )

    中评,付点钱这里能找到就找到了,找不到别的地方也不一定能找到

  • 网友 宓***莉: ( 2024-12-22 11:42:43 )

    不仅速度快,而且内容无盗版痕迹。

  • 网友 国***芳: ( 2025-01-17 18:06:06 )

    五星好评

  • 网友 冉***兮: ( 2024-12-26 08:42:37 )

    如果满分一百分,我愿意给你99分,剩下一分怕你骄傲

  • 网友 敖***菡: ( 2024-12-26 16:34:06 )

    是个好网站,很便捷

  • 网友 温***欣: ( 2024-12-31 06:21:19 )

    可以可以可以

  • 网友 焦***山: ( 2025-01-07 15:58:25 )

    不错。。。。。

  • 网友 戈***玉: ( 2025-01-02 23:54:00 )

    特别棒

  • 网友 寿***芳: ( 2025-01-18 20:56:11 )

    可以在线转化哦

  • 网友 游***钰: ( 2024-12-24 18:16:52 )

    用了才知道好用,推荐!太好用了

  • 网友 屠***好: ( 2024-12-29 17:40:06 )

    还行吧。

  • 网友 索***宸: ( 2024-12-28 23:51:21 )

    书的质量很好。资源多

  • 网友 后***之: ( 2025-01-02 22:33:30 )

    强烈推荐!无论下载速度还是书籍内容都没话说 真的很良心!


随机推荐